114學年度第 2 學期 學生宿舍續住事宜 公告
說明:
原訂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後 將 辦理南華九村、文會樓、
麗澤樓宿舍整修,故先前僅與住宿同學簽訂半年租約。惟經
本校 審慎 評估,整修計畫將 延長於後續辦理。
宿舍將於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持續開放住宿。為簡化續
住程序,相關事宜說明如下:
(一) 續住原則:
114 1 學期簽約住宿學生,如欲續住 114 2 學期, 無須
重新簽約,視同同意續住並依原費率繳納住宿費 。
(二) 退宿申請:
住宿生若於 114 2 學期不續住, 請於 12 月 26 日(星期
五 )前 至各宿舍輔導室櫃檯辦理退宿登記,以利後續床位調
整及清潔維護 。 逾期未辦理者,將視為同意續住。
(三) 其他事項:
宿舍費用及繳費時間,將依學校公告之繳費時間辦理。後
續整修計畫 若 有進一步調整,將另行公告。
學生事務處 敬啟
中華民國114 年 1 1 月 12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