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(離)宿流程與注意事項
一、退宿流程:
學期結束後無續住欲退宿者,於打掃完寢室後,請先到輔導員室填寫退宿單並領取財產清單
(入宿時所填寫的財產清單),並請檢查人員陪同回寢室檢查寢室清潔,確認無誤後請檢查人員
簽名。退宿者除上網登錄外,需於退宿當天經輔導員室人員檢查房間後,請交回刷門卡、鑰匙、
個人財產清單和上網申請的退宿證明表,及學生人銀行存摺帳號封面影印本(以彰銀為主,郵局
次之),以利辦理退保證金統一退回學生本人帳戶。
※ 請注意保證金不可退到父母親帳戶中,規定一律退回學生本人帳戶中。退宿者,如有超額電
費未繳者一併於當天前繳交完畢,否則不予辦理退保證金。無續住者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退
宿手續並且淨空個人空間與寢室。若有下學年度簽約續住者,暑假期間請務必床位清空,個
人的物品打包帶回如有困難,則請裝箱放置於集中指定位置,並需將房間打掃乾淨並繳回刷
門卡、鑰匙及個人財產清單至輔導員室,如有超額電費未繳者一並於當天前繳交完畢。
※ 貴重物品(如科技用品)亦請一併帶走,否則若有物品遺失一律不負保管責任。
※ 電費一度4元;文會樓100度/人;麗澤樓125度/人;緣起樓125度/人;九村145度/人。
二、退(離)宿注意事項:
1.若室友無一起退(離)宿,請在財產清單下方讓室友簽名同意退宿,最後一個退宿者,也必須
請提早離開的室友簽名,以確認彼此皆無公私物糾紛。
2.離宿前請將寢室內部整理乾淨並且淨空(包括個人部份和所負責公共區域),並且在財產清單
上屬名自己所負責的公共區域,以方便檢查。
3.公共區域包含浴廁(包括抽風口、牆壁、窗戶、洗手台、馬桶、地板),陽台、窗戶、寢室地
板、共用櫃子、寢室牆壁、天花板…等。
4.個人部份包括個人書桌、床鋪、衣櫃、置物櫃…等。
5.寢室清空後請告知輔導員(親洽或電洽輔導員室),經輔導員或生協會幹部檢查寢室通過後,繳
回房門鑰匙、抽屜鑰匙、刷門卡以及財產清單,才算完成退(離)宿手續。房門鑰匙或抽屜鑰
匙不見、刷門卡損壞,應賠償:鑰匙一把依照各棟宿舍鑰匙費用元-九村20元、70元;緣起30
元;文會、麗澤、南華館20元(隨配鎖價格 實報實銷),臨時卡一張100元。
※ 辦理退(離)宿時間為上午 8 點至下午 17 點,12:00-13:00 休息,逾時不受理。
※ 如果無法在退宿時間內退宿,請先告輔導員;若沒事先告知,也沒辦理退宿者,一律不退還
保證金。